3月28日,北京理工大学发布2022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计划在数学与应用数学、应用物理学、化学、工程力学、智能无人系统技术5个专业开展招生。此外,综合成绩折算方法为:(高考成绩÷高考满分×750)×85%+(学校考核成绩÷学校考核成绩满分×750)×15%。
附:北京理工大学2022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北京理工大学
2022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聚焦国家亟需的关键领域和重大基础学科需求,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经批准,北京理工大学2022年在部分省份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下称“强基计划”)。
一、 招生对象
北京理工大学强基计划聚焦高端芯片与软件、智能科技、新材料、先进制造和国家安全等关键领域,突出基础学科的支撑引领作用,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门培养。凡在北京理工大学安排强基计划招生的省份,符合202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并有志于将来从事相关领域科学技术工作,具有强烈的专业兴趣、科研志向和吃苦耐劳精神的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报名。申请报名考生分为以下两类:
第一类:高考成绩优异的考生;
第二类: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该类考生须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中获得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以下简称“五大联赛”)二等奖及以上。“五大联赛”获奖学生以全国青少年科技竞赛获奖名单公示网站(http://gs.cyscc.org/)公示的名单为准。
注:报考北京理工大学强基计划的考生不能兼报其他高校强基计划。
二、 招生省份和专业
该校强基计划面向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宁夏、新疆等省份试点招生。
招生专业及高考改革省份选考科目要求如下:
注:具体分省计划请登录强基计划报名系统查询。
三、 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考生报名
4月8日至30日考生可登录“北京理工大学强基计划报名系统”,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考生按照系统中公布的分省计划,只可填报一个专业志愿,且北京理工大学不安排专业调剂。
北京理工大学强基计划报名系统:
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007
(二)考生参加统一高考
(三)考生确认
6月12日至6月20日,所有报名考生需进入系统完成考生确认环节,并签订承诺书。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试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试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北京理工大学强基计划考核资格,由此带来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学校考核入围办法
高考成绩公布后,对于第一类考生,按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数的4倍,依据入围成绩择优确定学校考核入围名单,并公示各省各专业入围标准。入围成绩计算方法为:入围成绩=高考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下同)+高考数学单科成绩*0.2。达到最低入围标准的同分考生均可入围学校考核。对于第二类考生,可破格入围学校考核。
所有入围考生的高考成绩须达到所在生源省份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五)考核办法
6月30日至7月1日期间进行学校考核(具体时间见准考证通知),学校考核包含基础能力测试、综合素质面试和身体素质测试等环节,主要考查学生数学与逻辑、理科基础(相关学科基础知识),以及兴趣志向、创新能力、科研潜质、思辨精神等,其中基础能力测试与综合素质面试分值之比为1:8。面试采取专家、考生“双随机”抽签的方式,全程录音录像。考生综合素质档案将作为面试参考材料使用。
身体素质测试为达标测试,不达标者不予录取,测试项目为:立定跳远(男),达标成绩2.05米;一分钟仰卧起坐(女),达标成绩25个。身体素质测试成绩不计入学校考核成绩。
注:如因身体残疾、受伤等客观原因确实无法参加身体素质测试的考生可以申请免测(需在身体素质测试前向该校提供有效证明)。
(六)录取办法
1.综合成绩折算办法
考生综合成绩由高考成绩和学校考核成绩按照一定计算方法折算,考生综合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综合成绩=(高考成绩÷高考满分×750)×85%+(学校考核成绩÷学校考核成绩满分×750)×15%
2.确定录取名单
对于第一类考生,根据考生填报志愿和所在生源省份招生计划,按照综合成绩择优确定预录取名单。综合成绩同分的情况下,依次比较高考中数学、语文、理综(高考改革省份为物理)、外语的单科成绩。
对于第二类考生,综合成绩达到同省份第一类考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予以预录取。
预录取名单经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办理录取手续。北京理工大学将于7月5日左右公布录取名单并公示录取标准。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所在生源省份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所在生源省份后续各批次志愿录取。
四、培养方案
学校强基计划主要选拔培养有志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且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的学生,学校将集中优质办学资源,面向强基计划录取考生构建“价值塑造、知识养成、实践能力”三位一体的培养模式,激发学生对基础学科的探索兴趣与科研潜能。
【数学与应用数学】
瞄准数学与应用数学前沿基础问题,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秉承“夯实基础、提升能力、激励创新、德学并重”的拔尖人才培养理念,以数学与应用数学研究为核心,以前沿基础理论研究,人工智能相关问题和国防领域重大问题为牵引,组建以院士、教学名师、高水平教师为主的教学团队,设置本硕博贯通课程,开展小班化研讨式教学,实施“数学导师+信息学科导师”的双导师制,为每个学生个性化定制培养方案,突出理工融合特色,强化国际合作育人,培养数学领域“胸怀壮志、明德精工、创新包容、时代担当”的领军人才。
【应用物理学】
面向物理学科发展前沿和国家重大需求,秉承理想信念塑造、知识体系构建和创新能力养成“三位一体”的培养理念,构建名师导学、小班授课、理工融合、本研衔接的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实施“一生一计划”的个性化培养方案。培养一批具有坚实的数理基础、超强的动手能力、卓越的创新能力、先进的思维方式和开阔的国际视野,在助力民族复兴的重大科学问题研究中起关键作用的物理学家和在量子科技、高新材料、高端芯片等与物理密切相关领域理工融合的领军领导人才。
【化学】
立足化学学科国际前沿,聚焦新材料、国家安全等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结合北京理工大学化学类学科特色及中科院科研优势的科教协同育人,实施导师制、小班教学、大师引领的培养模式,打造个性化培养方案,突出学科交叉与科教融合,深化国际化合作育人,强化使命驱动,培养学生具有浓厚的家国情怀与开阔的国际化视野,优良的科学文化素养与科学思辨能力,宽厚的数理基础与扎实的化学功底,优异的实践能力和突出的创新意识,使学生成长为热爱科学,能在化学及相关领域从事科研、教学的拔尖领军人才。
【工程力学】
面向力学领域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创建理论体系精炼、实践技能优异、认知螺旋式上升的专业知识体系和科研兴趣浓厚、解决问题能力突出、个性化多元发展的研究学习模式,构建涵盖学科高端人才、企业院所专家的创新人才培养师资队伍,打造教研校企“协同育人”的创新实践课程,培养具有坚实的力学理论基础和优异的工程创新能力,能够从工程实践中提炼共性力学问题并形成重要理论指导工程实践关键技术突破,能够在新材料、先进制造、智能科技和国家安全等关键领域从事相关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工程设计的拔尖创新人才。
【智能无人系统技术】
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部署,聚焦智能无人系统的重大需求,以培养智能无人系统领域领军人才为目标,以人工智能技术为牵引,围绕感知与交互、学习与理解、推理与决策、控制与协同等环节的基础科学问题和核心关键技术,开展智能无人系统总体、信息感知、信息处理、协同控制、系统可靠性以及学科交叉新领域的相关理论方法和应用研究,使学生掌握智能无人系统技术相关的基本知识、前沿动态以及人工智能技术在无人系统中的应用,强化知识与实践的结合,具备智能无人系统总体设计与论证、技术指标分解、工程设计与计算、系统综合集成与验证方面的基本能力,推动智能无人系统理论突破和技术创新。
五、 其他说明
(一)关于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已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将考生电子化的综合素质档案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尚未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本地各中学报考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后,统一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
(二)对于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高校选拔过程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学校相关规定处理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学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三)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对于确认参加学校考核又无故放弃的考生,将通报生源省份教育考试机构并如实记入诚信档案。
(四)强基计划录取考生入学后原则上不得转到该校强基计划招生专业范围之外的专业就读。本科期间阶段考核后退出的学生原则上限于到本校强基计划招生专业对应的普通班。
(五)选拔测试期间,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六)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
(七)学校考核工作方案可能将视北京市的疫情防控情况作出相应调整,届时将会通过北京理工大学本科招生网等渠道进行通知。
六、监督保障机制
(一)北京理工大学强基计划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成立专项工作组具体负责实施。该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结果公示。
(二)北京理工大学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三)北京理工大学强基计划招生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七、 咨询方式
本简章由北京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教育部相关政策有变化,以教育部最新政策为准。考生请注意浏览该校本科招生网,北京理工大学将在该网站发布相关通知和注意事项。
咨询电话:
010-68913345,010-68949926
咨询时间:
工作日09:00-12:00,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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