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美术 | ||||
| 批次 | 专业名称 | 最高综合分 | 最低综合分 | 平均综合分 | 
| 第一批 | 产品设计 (纺织品艺术设计) | 579 | 568 | 571.93 |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602 | 569 | 581.43 | |
| 服装与服饰设计 (中外合作办学) | 576 | 547 | 560.60 | |
| 设计学类 (视觉传达设计、 环境设计、 产品设计、 数字媒体艺术) | 614 | 572 | 580.35 | |
| 视觉传达设计 (中外合作办学) | 573 | 552 | 559.98 | |
| 第二批 | 美术学 (商业插画) | 614 | 580 | 586.58 | 
| 表演(时装表演艺术) | ||||
| 批次 | 招生专业 | 性别 | 最高专业分 | 一志愿最低专业分 | 
| 艺术类 第一批 | 表演 (时装表演艺术) | 男 | 95 | 83 | 
| 表演 (时装表演艺术) | 女 | 91 | 82 | |
	
录取原则
美术类
1.遵照2021年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区)艺术类招生文件有关录取规定,根据浙江理工大学2021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录取。
2.考生须达到各省(市、自治区)组织的美术与设计学类统考成绩合格且参加浙江理工大学美术类专业校考成绩合格(浙江省考生采用专业省统考成绩,不需要专业校考)。
3.浙江理工大学艺术类文化合格线按照各省(市、自治区)艺术类本科文化控制线确定。
4.凡一志愿报考并进档的考生,对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均上线的(浙江、上海、北京、天津、山东、海南、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须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根据招生计划不分文理,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按照“分数优先、遵循考生志愿、各专业志愿之间无级差分”的原则依次择优录取。综合分(满分750分)计算方法为:(专业总成绩折百分制×50%+高考文化总成绩折百分制×50%)×7.5。录取时,当综合分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专业成绩、高考文化总分,如高考文化总分仍相同时,分别以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数学成绩次序,单科高者优先。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5.外语单科高考成绩要求60分及以上,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要求70分及以上(满分不是150分的按比例折算)。
6.浙江理工大学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表演(时装表演艺术)
1.遵照2021年教育部及各省(市、区)艺术类招生文件有关录取规定,根据浙江理工大学2021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录取。
2.考生须参加浙江理工大学表演(时装表演艺术)专业考试成绩合格,且考生所在省(市、区)同意认可,有服装表演类省级统考的,省级统考须合格。
3.文化课成绩须达到浙江理工大学规定的分数线(原则上以各省(市、自治区)划定的艺术本科文化分数线为确定依据)。
4.凡艺术提前批(或艺术一批)一志愿报考并进档的考生,按照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专业校考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高者;一般情况下,艺术提前批(或艺术一批)已录取满额时,不再录取后序其他批次填报的考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