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济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创立于2000年,是上海市重点高校中首批开设的广播电视艺术专业之一。2017年,依托同济大学新闻传播学学科与上海市委宣传部和上海广电集团签订部校共建协议,建设视频内容生产、创作人才培养的“学习型”平台。
本专业为适应全媒体时代广播、电视及新媒体行业发展的需要,培养有国际视野兼具深厚理论素养和专业扎实技能的人才,尤其着重于学生在数字媒体营销、策划、写作、采编、摄制和理论研究等方面专业素养和实践能力的提高,并积极与主流媒体和具有影响力的新兴媒体进行“产、学、研”合作。目前本专业已经与多家国内主流媒体签约,成立实践教学基地,共同培养学生,使之具有现代理念、社会责任、组织管理等多方面素质和才能,以胜任广播、电视和其他新媒体及其节目制作公司的编导人才需求,并进一步成为相关领域可持续发展的专业精英和社会栋梁。同济大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目前已成为立足广播电视节目创作,面向新兴电子媒介影像创作及传播领域,践行艺术学与传播学相结合,注重新理论与新技能相结合并具备宽广国际视野的专业。
本专业国际合作与交流的对象包括加拿大西安大略大学、法国南特高等学院、美国芝加哥哥伦比亚学院、台湾世新大学、香港浸会大学、香港城市大学等,与境内外多所院校签有学生交流学习及教师互访讲学计划。
本专业每年约有50%~60%的毕业生继续在国内外高校深造,包括北京大学、伦敦政治经济学院、伦敦大学学院、纽约大学、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南京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以及本校等。毕业生不仅在传统的电台、电视台采编、管理部门,500强、4A公司的策划、推广部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宣传部门等单位部门就业,还活跃在腾讯、阿里、优酷、字节跳动等各大门户网站、移动互联网平台,许多已经成长为新闻、综艺、影视剧、公关、新媒体宣传等传媒业界的中坚力量。
一、招生专业
广播电视编导:本科,学制四年,每学年学费10000元。
二、招生地区和计划
招生计划拟定42名,具体招生地区名额如下:
省份 | 科类/选考科目 | 招生计划 |
黑龙江省 | 文科 | 2 |
理科 | 1 | |
河南省 | 文科 | 3 |
理科 | 1 | |
四川省 | 文科 | 4 |
理科 | 1 | |
江苏省 | 首选历史 | 1 |
首选物理 | 1 | |
湖北省 | 首选物理或历史 | 3 |
湖南省 | 首选历史 | 4 |
首选物理 | 1 | |
重庆市 | 首选物理或历史 | 2 |
上海市 | 不限 | 13 |
浙江省 | 不限 | 5 |
分省招生计划数以各省级招办公布的院校招生计划为准。
三、招生对象及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思想表现良好,品行端正。
2.符合教育部有关2022年高考报名条件,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文化考试。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我校在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及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当地省级招办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3.参加高考所在省级考试部门统一组织的编导类专业考试,成绩达到省统考本科合格分数线,取得编导类专业省统考合格证。
4.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注:高考文化成绩含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全国性加分,下同。
四、投档、录取及复查
(一)投档
各省级招办负责投档,请考生关注各省相关政策规定。
(二)录取
同济大学对各省级招办投档进我校、且符合我校“招生对象及条件”要求的考生进行专业录取,录取规则如下:
1.对平行志愿投档省份(黑龙江省、四川省、江苏省、湖北省、重庆市、上海市),按照考生的平行志愿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2.对非平行志愿投档省份(河南省、湖南省、浙江省),根据考生的专业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计算进档考生的合成分,合成分=(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400+(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满分)×600。按照考生的合成分从高到低排序,依据计划数择优录取。
3.若考生平行志愿投档成绩或合成分相同,以专业统考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成绩相同考生,依次以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的高低为录取顺序。
(三)复查
新生报到后,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专业复测工作。对于入学专业复测不合格的考生,组织专门调查。对于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方式骗取高考加分资格、录取资格或冒名顶替入学的新生、未经省级招办办理录取手续的新生以及违规录取的新生,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其他
1.为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开和公正,艺术本科专业招生工作接受学校招生工作监督小组的严格监督,同时接受社会监督。学校监察部门监督邮箱:jcc@tongji.edu.cn。
2.我校艺术类专业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实行校内转专业政策。
3.本简章发布后,若教育部、其他主管部门及省级招办2022年的相关规定有变化,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4.本简章由同济大学本科生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本科生院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1-65982643
艺术与传媒学院咨询电话:021-65983947
同济大学本科生院招生办公室
2022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