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性质 |
传统志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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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类名称 |
文化控制线 |
专业控制线 |
综合 录取最低分 |
综合 录取平均分 |
表演 |
392 |
55 |
603 |
613.33 |
录取原则 |
按照“高考文化成绩+专业统考成绩”排序录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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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专业成绩:认定省级相应表演类统考成绩作为录取依据。 文化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艺术类相应专业本科控制分数线上20分。 身高要求:男性身高不得低于170厘米,女性身高不得低于160厘米。 录取原则:;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统考成绩+高 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统考成绩高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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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类名称 |
文化控制线 |
专业控制线 |
综合 录取最低分 |
综合 录取平均分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589 |
60 |
704 |
705 |
录取原则 |
按照“高考文化成绩+专业统考成绩”排序录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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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专业成绩:认定省级相应播音主持类统考成绩作为录取依据。 文化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及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当地 省级招办确定的特殊类型相应控制分数线执行)。 身高要求:男性身高不得低于170厘米,女性身高不得低于160厘米。 录取原则: 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文 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统考成绩高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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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类名称 |
文化控制线 |
专业控制线 |
综合 录取最低分 |
综合 录取平均分 |
戏剧与影视学类 |
589 |
55 |
687 |
693.7 |
录取原则 |
按照“高考文化成绩+专业统考成绩”排序录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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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专业成绩:认定省级相应导演类统考成绩作为录取依据。 文化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及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当地 省级招办确定的特殊类型相应控制分数线执行)。 录取原则: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文 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统考成绩高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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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类名称 |
文化控制线 |
专业控制线 |
综合 录取最低分 |
综合 录取平均分 |
设计学类 |
392 |
65 |
650 |
656.75 |
录取原则 |
按照“高考文化文化+专业统考成绩”排序录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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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专业成绩:认定省级相应美术与设计类统考成绩作为录取依据。 文化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艺术类相应专业本科控制分数线。 录取原则: 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统考成绩+高 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统考成绩高者。 |